严查!盈江县城区交通整治6月启动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近年来,随着我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不断增加,城区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大。同时,车辆乱停乱放、随意穿行、多人共骑、飙车炸街、货车违禁入城、非法改装等问题现象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正常通行秩序,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为进一步净化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盈江县公安局将组织开展平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以平原城区为重点,延伸覆盖全县其他乡镇。城区以勐腊路、勐町路、永盛路、目瑙纵歌路、象城路、阔时路、密回路、赏建路及车站、农贸商场、广场、医院、学校等周边道路为重点。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24年6月1日起,视情长期持续进行。
三、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乱停乱放。
整治重点: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停放的;未按顺行方向靠右停放的;违反规定临时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占道摆摊设点,影响道路通行的;私设地锥地锁等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其他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乱停乱放行为。
整治措施:1.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醒纠正在先,责令立即驶离。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2.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3.对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查严处。4.对私设地锥地锁,违法开挖、搭建、堆物等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一律予以清理并严处。
(二)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摩托车(黄牌、蓝牌)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头盔(例如施工工地使用的安全帽);不按要求将头盔卡扣系紧。
整治措施:1.定点设卡查缉和流动巡逻查缉相结合。2.电子监控设备抓拍。
(三)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加装雨棚遮阳伞。
整治重点:在摩托车、电动车上违规加装雨棚、遮阳伞等装置。
整治措施:1.分类处罚。对主动配合拆除非法装置、消除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2.加强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非法装置的整治工作。
(四)货车拖拉机违禁入城。
整治重点:对违禁入城(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依法查处。按照2023年1月盈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入城车辆和通行范围的通告》要求:每日早07:00至晚23:00之间,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除外)、重型货车、挂车、拖拉机(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准)禁止进入勐腊路与允燕大道环线区域内的城区道路。
整治措施:1.定点设卡查缉和流动巡逻查缉相结合。2.电子监控设备抓拍。3.设置多种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五)飙车炸街。
整治重点:非法改装车辆,无证驾驶(尤其是未成年人),无牌上路,使用假牌或者是其他机动车号牌,闯红灯,超速行驶,多人共骑。
整治措施:1.定点设卡查缉和流动巡逻查缉相结合。2.电子监控设备抓拍。3.设置多种举报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4.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打处行动。
四、举报方式
(一)新媒体平台。
盈江警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盈江交警抖音平台。
(二)举报电话。
0692-110或8181500
(三)信件举报。
寄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86号,交警大队办公室收。
五、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主动配合,从自我做起,主动撤除非法装置,恢复改装车辆的原状,并劝说教育身边人,做到文明守法。
(三)对在工作中查处的公职人员、党员,将通报所在单位和党组织;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我们再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美丽盈江、文明盈江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感谢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盈江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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